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玉田镇一标段(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005
致各投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玉田镇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修改为“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银行的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其他形式。”
2、长******服务中心地址现修改为“ 福******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